徐隽: 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我国立法机制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立法机关在法律草案立项、起草、调研、审议等环节,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并把群众诉求“原汁原味”反馈给立法机关,有益建议将被采纳。这一工作过程和运行机理,直接展示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立法参与的全过程,真实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的明确要求,202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将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纳入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中,以法律形式固化了这一民主立法的重要实践创新。
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的法律中,超过90%的法律案征求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截至今年7月,先后有185件次法律草案、立法规划稿以及备案审查工作征求联系点意见,收集意见3万多条,不少真知灼见被立法研究吸纳。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我国民主立法的“直通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的重要机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载体。
由于基层立法联系点上升为国家层面制度性安排的时间还不长,尚处于深化拓展阶段,综观目前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发展状况,在职能定位、设点布局、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各地做法不一、质量有别,部分人大代表的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工作机制有待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功能发挥和价值实现。
新征程上,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主立法“直通车”作用,就要在党和人民之间架起畅通民情民意民心的“连心桥”,扮演好联络者、信息提供者和宣传者的角色,努力使制定出台的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民智。
持续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必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使人大在立法工作各环节都能够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一是持续优化联系点的布局,增强区域和行业领域的覆盖性,把人民群众的诉求、呼声“原汁原味”地反映上来,使所获取意见建议具有广泛性、多样性的同时还有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立法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让立法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立法联络员、信息采集员作用,结合实际扩大信息采集点、联系单位、支持单位等数量,扩展“神经末梢”,打造便捷高效的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联系网。三是依托网络赋能拓宽意见征询渠道,提升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便捷化、智能化水平。
不断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本功能定位是立法征询意见工作,这是建立实行这一制度的初衷。实践中,联系点的功能已经得到较大拓展,在推动立法工作、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基层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面临着如何与现行民主立法制度相契合、如何融入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和讨论机制、如何助力社会治理等问题。一方面,强化与既有制度的衔接配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数据收集、整理、分析能力,提高信息处理速度和准确性,探索建立民意信息的优先级分类制度,确保关键信息得到优先处理,提高对意见建议的响应能力。另一方面,优化协调机制,构建信息交互畅通、资源高效共享、成果有效集成的综合性工作平台,注重关心人民群众在立法征询意见中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属于立法应当规制的,就汇总上报;属于地方治理范畴的,就及时转交有关方面推动解决,增强群众对联系点工作的信任感。
发挥窗口作用,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文明的繁盛、人类的进步,离不开开放包容、求同存异,离不开交流对话、互学互鉴。中国的民主政治是中国故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让世界认识中国、了解中国、理解中国的重要环节。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我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色资源,生动真实地表现了人民当家作主。随着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推进和作用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外界观察、理解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窗口。今年4月,来自36个国家的驻华外交使节走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北京朝阳基层立法联系点南磨房乡立法联络站参观访问,并与多位人大代表座谈交流,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发生在基层立法联系点中接地气的、充满温度的日常,正让越来越多人真正读懂中国民主故事,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可分享借鉴的中国经验。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对外交流功能,应随着实践的进展和理论的创新,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的故事素材,采用多种形式,进一步讲好中国立法故事、人大故事、民主故事,更加充分、更加鲜明地展现中国故事及其背后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推动各国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基础上就民主问题进行交流对话,向国际社会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形象。
(来源:学习时报)